监利县大佰汇生活超市南门店销售的“裕堰”牌“家用小麦粉”,于2021年9月30日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中(抽检编号:SC21420000003337156),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监利县大佰汇生活超市南门店销售的标称新野县裕康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裕堰”牌“家用小麦粉”(生产日期:2021-08-15;规格型号:2.5㎏/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31日和9月23日分两次从松兹市食为天粮油商行共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裕堰”牌“家用小麦粉”20袋,至案发,已全部售完。监利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因销售的食品被消费者使用,无法召回。至今未发生因食用上述不合格食品引起的不良后果。
3.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监利县大佰汇生活超市南门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食品安全的相关义务并提供了该产品的企业自检合格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监利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监利县大佰汇生活超市南门店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主要原因是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当事人承诺加强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
2022年2月23日